中興國小
中興國民小學起源於日據時代,校名利國小學,校址在西庄里移民村。臺灣光復後於民國三十五年一月改為萬興第二國民學校,四月設立三個分班,分別為崙仔腳班、塗仔崙班、港尾班。利用各該村庄廟宇為教室(上述三村庄現為本校學區內),不料同年九月發生超級強烈颱風,吹毀校本部全部校舍(木造),遂於十月廢校。
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奉彰化縣政府核准設立萬興國民學校,崙仔腳庄、塗仔崙庄分班各壹,借用兩庄之廟宇充當教室,地板當課桌椅;後於民國三十八年二月一日奉准設立萬興國民學校華崙分校,於民國四十五年八月一日奉准獨立設校,而獨立典禮是於民國四十六年四月十二日舉行。
本校校地屬華崙里轄區,而學校之命名,兩里人士相爭要用該里名為校名,爭執不下,嗣經協商,取得共識,命名為中興國民學校,雖有學校之名,卻無校地與校舍之實,校地暫借溪湖糖廠所屬甘蔗田用地,面積一、八三二公頃(現址),但地勢低漥,凡遇雨季,常成水鄉澤國,急需填高,恰好附近有塊沙丘地,經熱心教育之諸先生以身作則,身體力行,不辭辛勞,運土填補並發動義務勞動,有力出力、有牛車出牛車,到沙丘地運沙土到校填高,讓目睹者皆感動萬分。
由於當時政府財力困窘,無法全力建校舍,莊明蓋先生等人慷慨解囊、捐獻斗米(折價)建教室藉以拋磚引玉,家長們紛紛響應斗米建校運動,成果斐然,捐獻金額配合政府三對等方式建十間磚造瓦頂教室,使學童學習場所煥然一新,真是勞苦功高。
不幸於民國六十年十月二十六日凌晨,發生無名火之災,校合被燒燬一半(十間含辦公室)致歷屆畢業生之學籍、行政檔案資料被燒燬無遺,災前之畢業生欲補發畢業、肄業證明,均無案可稽,僅依教育廳之規定,辦理補救,深感不便,非常歉疚。
災後重建工作適逢本校首任會長莊明蓋(時任彰化縣議員)、當時家長會長陳糊(時任二林鎮民代表),及接任校長許委琳等三位先生全力合作,不眠不休之爭取經費從事復建工作,又時值全球性石油危機,經濟景氣極低迷,致該事更困苦,但經三位先生努力進行結果,以很短時間內,於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完成復建,學校教育恢復正常運作,在許校長委琳領導之下,亡羊補牢,請教師們加強補救教學,對學童學習成績敦果助益甚大。
多年來,經歷任校長領導,所有教職員工們,各就崗位全力以赴,慘淡經營及政府大力辦理發理與改進國民教育五年計劃、六年計劃,中央補助地方教育經費等德政,歷任家長會長、委員們、校友與熱心人士,大力捐助、鼓勵,校務發展蒸蒸日上,硬體建築、軟體設備,日漸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