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1501521] 轉知「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 」
單位 / 發佈人 體健科 / 約僱人員 (04)711-2175#39
時間 / 點閱 2026-02-25 21:20 / 154
內容

一、     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4-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審查及輔導計畫」辦理。 

二、     【活動類別】

(一)大型特色活動:結合觀光、節慶、具備品牌知名度。(補助上限500萬元)

(二)聯賽行競賽活動:(跨)縣市交流、原鄉傳統運動。(補助上限200萬元)

(三)運動推廣課程:深度體驗、習慣養成(8周以上)。(上限20萬元)

三、     【申請期間】:至115年3月20日止(以線上申請最終送出日期認定,逾期不予受理)。

四、     【補助對象】:

(一)   各級學校。

(二)   營利組織:運動中心/賽事廠商(需檢據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三)   非營利組織:體育運動團體/其它相關組織(須檢具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及團體章程)

五、     【審查方式】:各申請單位置計畫平台填報申請相關文件

  • 一般案件:由計畫執行小組初審。再提交諮規會複審
  • 原住民專案:縣市政府進行初審,一初審結果排定優先補助順序後,提交諮規會進行複審。
  • 地方特色運動活動聯賽型競賽活動需進行簡報答詢
  • 運動推廣課程僅進行書面審查。

六、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活動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

(四)縣市政府合作意向書。

(五)單位立案/登記證明文件

(六)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或接露表

七、     【注意事項】

(一)活動保險:依法投保足額保險,未辦理保險者不予核銷

(二)活動核銷:活動結束後30日至計畫平台提交計畫結案報告

(三)活動管控機制:

  • 核實性原則:變更課程時間與地點,必須於原定日期 2 週前完成備查
  • 效益性原則:如成效與原核定計畫有落差且未依指導改善者,視情節扣減或註銷補助經費

⚫ 聯絡方式:03-3283201分機8518 / salc@ntsu.edu.tw

附加檔案 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pdf
相關連結 https://salc.nt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