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11500760] 公告彰化縣政府辦理「社會體育活動一般性補助申請及核銷作業」,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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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體健科 / 教師 |
| 時間 / 點閱 | 2026-01-30 18:59 / 181 |
| 內容 |
一、 【法規依據】:依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 二、 【補助項目】:各項社會體育活動。 三、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或社會體育經費用罄止)。 四、 【補助對象】: (一) 中華民國單項體育協會。 (二) 本縣體育會及所屬各單項運動委員會。 (三) 本縣合法立案之協會或社會團體。 五、 【審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籌組社會體育業務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對於同一民間團體每一年度補助經費以不超過2萬元為原則,如有例外情況,需有公益理由並依規簽核核准後辦理。 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500萬元。 八、 【申請文件】:(依各類申請案件而定) (一) 補助申請表。 (二)補助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 (四)研習課程表及講師資料、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 九、 【身分關係揭露說明】: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
| 附加檔案 |
身分關係公開表(事後公開)(法務部版).odt
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 )(監察院版).odt 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法務部版).odt 身分關係公開表(事後公開 )(監察院版).o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