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11510251] 公告彰化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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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學特科 / 巡迴班教師 |
| 時間 / 點閱 | 2026-11-02 15:25 / 11 |
| 內容 |
一、依據本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即民國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由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幼兒園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兒童相當者。 三、辦理程序:由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幼兒園向本縣資優中心提出申請報名,鑑定程序分為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及安置;初審通過標準者,報名初選;初選通過後,報名複選,複選通過後送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後,發給提早入學資格證明,並依該生學區入學。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116年2月1日(星期一)至116年2月2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4時止(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至本縣資優中心(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報名,逾期不受理。 五、簡章公告於本縣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 六、本案聯絡人: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洪老師,04-7273173分機406。 |
| 附加檔案 |
彰化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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