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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辦理。 二、高雄市委託非營利法人甄審相關說明如下: (一)甄選資格:學校財團法人及醫療法人;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名稱及地點: 1.大鵬九村(暫名):高雄市岡山區87期重劃區(位於大鵬九村社會住宅內)。 2.清豐安居(暫名):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五路與土庫路交叉口(位於清豐安居社會住宅 內)。 (三)參加甄選收件期限及地址:請依各園委託辦理計畫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於115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逾期不予受理,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四)因各園工程進行中,工地不開放場勘,請參閱需求說明書圖示,相關委辦及甄選事項(如班級規模、核定招收幼兒數及委託期程等)請詳參各園委託辦理計畫、行政契約書、需求說明書及相關參考資料,文件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7223)。
(五)相關甄選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陳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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