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1508686] 彰化縣政府公告辦理「116年全民i運動計畫-地方政府申辦作業原則」,請符合資格者自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單位 / 發佈人 體健科 / 約僱人員 04-7112175#40
時間 / 點閱 2026-09-14 22:38 / 35
內容

一、      【法規依據】: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6年全民i運動計畫-地方政府申辦作業原則」及「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

二、      【補助項目】:

(一)   一般專案。

1. 系列活動。

2. 規律運動課程。

(1).運動課程搭配前後測

(2).全齡運動課程。

(二)   原住民族專案。

1. 辦理原住民族傳統地方特色體育活動。

2. 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運動樂活營。

3. 辦理原住民族及重點發展特色項目。

三、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915日止。

四、      【補助對象】:

(一)   彰化縣鄉(鎮、市)公所。

(二)   彰化縣體育會及所屬各單項運動委員會。

(三)   彰化縣合法立案之協會或社會團體。

五、      【審查方式】:本府採線上及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後續將申請案件送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審查會複審及核定,必要時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得邀請申請單位列席。

六、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對於同一民間團體每一年度補助經費以不超過2萬元為原則,如有例外情況,需有公益理由並依規簽核核准後辦理。

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3750萬元。

八、      【申請文件】:

(一)  申請函。

(二)  申請計畫總表。

(三)  申請計畫書。

(四)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民間團體應檢附)

(五)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民間團體應檢附)

九、      【身分關係揭露說明】: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附加檔案 身分關係聲明書_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odt
116年全民i運動計畫-地方政府申辦作業原則_核定版.pdf
相關連結 https://isports.sa.gov.tw/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