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11505867] 公告運動部辦理「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請符合資格之單位依計畫規定踴躍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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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體健科 / 教師 (04)7112175#27 | ||
| 時間 / 點閱 | 2026-06-22 14:55 / 19 | ||
| 內容 |
一、【法規依據】: 二、【計畫目標】: 三、【特色類別】: 四、【申請期間】: (二)若為縣(市)政府之下轄單位,須透過縣(市)政府統一於線上平台提報,或需要縣市政府合作意向書者,收件截止期限為115年6月24日下午5時。 五、【補助對象】: 六、【補助原則】: 七、【審查方式】: 由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成立審查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辦理審查,申請單位須配合參與簡報;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列席說明,並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金額。 八、【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對於同一民間團體每一年度補助經費以不超過2萬元為原則,惟計畫經費屬中央補助,如民間團體依計畫規定申請並符合相關要件,則不受每年度2萬元上限之限制。 九、【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1億元。 十、【申請方式】: 十一、【申請文件】: 切結書」。 十二、【身分關係揭露說明】: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十三、【其他事項】: 十四、【聯絡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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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檔案 |
11503P000813_1150300310_att_print.pdf
經費補助_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對民間團體之補_捐_助經費作業要點.pdf 1150300310_attach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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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連結 | https://salc.ntsu.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