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11504310] 轉知:「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以運競(二)字第115030101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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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體健科 / 教師 |
| 時間 / 點閱 | 2026-05-08 09:36 / 9 |
| 內容 |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4日運競(二)字第115030101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張小姐,電話:(02)8771-1855。 |
| 附加檔案 |
115-05-04-附件-修正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附件.pdf
115-05-04-附件-修正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全國性運動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作業要點規定.odt 115-05-04-附件-運動部發布令.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