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4年9月4日館服字第1146361727號函辦理。二、旨揭汰換案,業經教育部本(114)年7月30日臺教社(三)字第1140069260號函核定在案,第一階段總變電站及C區變電站因涉全館用電,爰訂於115年4月14日至5月31日期間休館48日,以利汰換作業進行,敬請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