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11405161] 有關行政公告編號11405157,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任期屆滿及校長退休缺額學校並受理遴選申請案,因說明二誤繕,爰修正說明二內容,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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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學管科 / 教師 04-7531829 |
| 時間 / 點閱 | 2025-05-27 16:21 / 1538 |
| 內容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及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依前揭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本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以每年辦理1次為原則;校長任期於當年度7月31日止任期屆滿4年、8年者,應於當年度本府公告申請截止日前提出遴選申請。校長任期於翌年1月31日屆滿者,應依前項規定提出遴選申請。」爰任滿8年、7.5年、4年之校長,應於此次遴選作業提出申請。 三、餘請詳閱行政公告編號11405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