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1404338]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學管科 / 科員 04-7531824
時間 / 點閱 2025-05-07 20:29 / 119
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1228號函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 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2.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 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商借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考訓退撫科。

(五)辦理業務:主辦行政中立相關業務、性平相關業務彙整,協辦本署人員及所屬學校校長職場霸凌、性騷擾申訴案件、訓練進修研習事項及臨時交辦等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意願之教師請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人電子信箱e-p254@mail.k12ea.gov.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人:沈祥琳,連絡電話:04-37061397。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商借教師簡歷表及商借原則各1份。

附加檔案 A09030000E_1146001228_senddoc1_1_Attach2.odt
A09030000E_1146001228_senddoc1_1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