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1310211] 有關本府「113年度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推動業務行政人力第2次甄選簡章案,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學特科 / 調府教師
時間 / 點閱 2024-10-08 22:23 / 132
內容

一、上網期間:113年10月8日~113年10月18日

二、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並以具教育行政等工作經驗,或具特殊教育或輔導專業背景且有實務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二)具有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曾於公務機關服務年資滿1年以上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府辦理性別平等教育、霸凌防治及正向管教(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推動業務事宜。

(二)其他學生輔導事務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或彰化縣特殊教育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之1)

五、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甄試日期: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二)甄試方式:請應徵者投送個人履歷及相關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

六、報名方式: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送達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地址: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電話:04-7531864),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報名,報名截止日當天十五點前送達,逾時不受理。

七、報名應檢附資料:填寫簡章報名表後,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

(一)簡式履歷表(1式3份),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

(二)簡要自述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個人人格特質、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

(三)最高學歷證件(繳交影印本1式3份)。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繳交影印本1式3份)。

(五)其他相關文件,如服務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繳交影印本1式3份)。※上述資料請自行整理編排成1式3份

八、甄選榜示:錄取人員將於甄選完畢1個月內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公布正取1名、備取2名,列冊候用,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九、聯絡人及電話:陳小姐/電話04-7531864(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十、檢附簡章1份。

附加檔案 113 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費徵選簡章 V2_簡章及報名表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