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11308179] 檢送本縣114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1份, 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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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體健科 / 教師 |
| 時間 / 點閱 | 2024-08-21 16:49 / 287 |
| 內容 |
一、本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統一辦理,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本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始可報名參加各校自行辦理之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
| 附加檔案 |
114學年度彰化縣國中體育班體適能檢測簡章(113.8.13修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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