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標題 | [最速件] [11308093] 【美術比賽重要通知】本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報名至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請貴校把握相關期程以免向隅,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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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社教科 / 教師 |
| 時間 / 點閱 | 2024-09-18 14:01 / 436 |
| 內容 |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本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參賽訊息摘要如下: (一)報名網站帳號註冊作業: 113年8月23日(星期五) (二)網路填報:請至「彰化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s://art.hsjh.chc.edu.tw)填報,報名系統自1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時起開放,至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關閉。 (三)完成網路填報後,由報名系統列印作品清冊一式2份並逐級核章,一份於送件日與作品一同繳交,一份由參賽學校留存。 (四)收件應注意事項: 1.收件時間:國、高中組113年10月1日(星期二) 、國小組113年10月2日(星期三);收件時段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中午不收件)(請學校親自送件,有特殊情況請與彰安國中聯繫)。 2.收件地點:彰安國中大會議室(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 530號,電話:04-7236117轉220)。 3.請各校送件時務必詳閱參賽作品清冊之檢核項目,以減少送件格式不符等情事。 4.繳交作品時請拆掉防護包裝。 (五)須完成報名及送件兩項程序,方具參賽資格,逾期或未完成以上兩項程序者概不受理。 (六)本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及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現場書寫用紙,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參賽學生預做準備: (七)請各校轉知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 落實正確智慧財產觀念與創作態度,請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決賽相關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三、檢送本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及網路報名名冊(統計至9月18日下午1時15分)1份。 |
| 附加檔案 |
1130918美術比賽網站總報名清冊(截至1130918下午1時15分).pdf
1130612-彰化縣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發布版).pdf 1130613藝教館函 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