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標題
[11306426] 轉知:本府修正「彰化縣政府促進青年結合在地特色資源留鄉返鄉進鄉創業及參與多元文化補助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並自 即日生效,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學特科 / 辦事員
時間 / 點閱
2024-07-04 17:28 / 73
內容
一、依據本府青113年7月4日府青資字第1130252640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要點第四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1份。
附加檔案
要點全文.pdf
修正總說明.pdf
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