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教師 TEL (04)7112175#27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6月03日 11:51
公告編號:11505262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作業要點廢止函11501P000257_1150100289B_att_print.pdf, 運動部發布令1150100289B_attach01.pdf,
主旨:
轉知運動部廢止「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體育運動人才培育作業要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27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9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體育運動人才培育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115年5月27日以運授全部
字第1150100289A號令廢止。
三、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就有關原住民族傳統地方特色體育活動、各級原住民族鄉鎮綜合運動會及傳統特色體育樂活營等,均已規劃納入「地方特色全民運動計畫」等相關補助
規定執行,並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辦理,現行法規完備,旨揭要點已無續存之必要。
四、若對旨揭作業要點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綜合規劃組施專門委員,電話:(02)8771-1046。
五、檢附作業要點廢止函及運動部令電子檔共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