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教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6月01日 10:55
公告編號:11505149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50208555_運動部來文附件.pdf,
主旨:
轉知運動部廢止「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體育運動安全維護作業要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27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7B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補助內容屬地方政府權責,先前教育部體育署係為因應消費者保護法施行並配合消費者保護計畫查核,以補助方式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劃運作,考量大多數地方政府均以自有預算辦理,經運動部評估已無編列經費需求,爰業於115年5月27日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7A號令廢止,如附件。
三、若對旨揭要點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綜合規劃組施專門委員,電話:(02)8771-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