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代理教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5月29日 10:50
公告編號:11505093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3_全國語文競賽各縣市輪辦表.pdf, 2_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第五點_第九點_第十二點修正規定.odt, 1_教育部令.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第5點、第9點及第12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050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闕小姐,電話:(02)7736-6808。
四、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