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教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5月22日 10:54
公告編號:11504829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50197634_運動部_來文附件1-說明.pdf, 1150197634_運動部_來文附件2-令.pdf,
主旨:
轉知運動部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第1點、第9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20日運產(四)字第1150400551B號函辦理。
二、運動部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第1點、第9點,業於115年5月20日以運產(四)字第1150400551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
三、檢附運動部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四、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張科員,電話:(02)8771-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