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教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5月20日 19:56
公告編號:11504725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5-05-13-運動部廢止令.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運動服務業人才培育補助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以運產(二)字第1150400555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13日運產(二)字第1150400555B號函辦理。
二、鑒於旨揭要點之規範事項已由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相關輔導獎助辦法涵蓋,其推動人才培育之階段性任務業已達成,回歸現行法規與市場機制,爰廢止旨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