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約聘人員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5月04日 17:13
公告編號:11504112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第2條.pdf,
主旨:
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第2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15240089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張小姐,電話:(02)7736-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