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教師 TEL (04)7265727#15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4月10日 00:27
公告編號:11503274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彰化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學(閩客)支援教師認證培訓計畫.pdf, 彰化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學(閩客)支援教師認證培訓計畫.odt,
主旨:
有關本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語)教支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計畫,請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教學支援教師認證培訓計畫辦理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653號辦理。
二、為擴充本縣本土語文師資,培育專業在地人才,辦理旨揭計畫,報名資格如下:
(一)閩南語:持有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證書者。
(二)客語: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認證證書者。
(三)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正式教師,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內容及備齊相關證件,並於報名時檢具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通過客家語或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並等,經本縣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專業培訓課程,即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四)本縣及他縣教學支援教師及欲增加專業知能者。
三、旨揭研習資訊:
(一)研習時間:115年6月6日(六)、6月7日(日)、6月13日(六)、6月14日(日)及6月27日(六),共5天(36小時),請假2小時以上者,僅核發研習證書,教學支援教師證書不予發給。
(二)研習地點:花壇國小(彰化縣花壇鄉學前路 108 號)。
(三)錄取人數上限:30 名(閩南語、客語、原民語三組別,各 10 名)。
四、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7日(三)。
(二)報名方式:紙本郵寄掛號報名。

  • 郵寄地點: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416 號 7 樓(教育處)。

  • 收件人: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陳奕蓁老師收。

  • 信封備註-報名彰化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學支援教師認證培訓計畫(○○語)。

  •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三)並備妥以下證件,以下資料送件後不予退還。
    1.    報名表(附件二)
    2.    認證資格相關文件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至報名表背面)
    5.    切結書(附件三)
    6.    請備妥『一吋』相片一張,黏貼至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流程分二階段:
    第一階段:符合報名資格者,審查結果於 115 年 06 月 03 日(三)前 E-mail 通知。
    請留意 E-mail 內的 QR Code 並加入 Line 群組,課程訊息將於群組公布。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36 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並通過試教成績達80 分(含)以上,頒發教學支援教師認證合格證書。
    五、檢附培訓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