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科員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2月06日 10:58
公告編號:11501095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轉知:陳宏義奉法務部核定聘任為勵志中學校長,自115年2月1日起到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勵志中學115年2月4日勵中人字第11502100190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115年1月22日法人字第11508502830號函核定聘任陳宏義為勵志中學校長,自115年2月1日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