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教師 TEL 04-7531839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5年02月05日 14:02
公告編號:11501072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修正總說明.pdf, 交通部令.pdf, 修正條文.odt,
主旨:
轉知交通部修正「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8條附表,名稱並修正為「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以交運字第115500096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31日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 (含法規條文、附表)、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交通部115年1月30日交運字第1155000960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