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陳怡玟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30日 14:42
公告編號:11412712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5年幸福餐券注意事項.pdf,
主旨:
有關115年度幸福餐券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115年度幸福餐券供餐廠商名單如下:台灣楓康超市、萊爾富便利商店、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OK超商)及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餐券面額70元,符合取餐條件之下全店可折抵80元 。請貴校廣為宣導可用餐券面額換食便當或套餐組合。
二、另本案全家便利商店因投標文件欠缺,資格不符,故115年度無該兌換通路,請貴校務必週知領餐學生及家長。
三、檢附「彰化縣115年度幸福餐券注意事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