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吳旻融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9月16日 14:45
公告編號:11409273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美術比賽重要訊息】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現場書寫用紙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9月16日藝視字第1140200274號函辦理。
二、今年度選用「正大光明筆墨紙硯專家之青檀紙」,請貴校轉知參賽學生預做準備:
(一)國中組、國小組限用對開,每人最多2張。
(二)高中(職)組限用全開,每人最多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