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民政處114年9月9日府民族字第1140365364號函、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4年9月9日原民社字第1140046461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職業訓練實施要點暨115年度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單位依前揭計畫規定於114年9月12日下午5時前至原民會「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iwork.cip.gov.tw/)「線上」提出申請,本府民政處將
於114年10月9日前列印審查彙整總表並函送至原民會後,於線上系統完成存檔。
三、本案聯絡人:連翎安 電話:04-72233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