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洪瑋伶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7月01日 16:01
公告編號:11406333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彰化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安置同意書.pdf, 數理類通過名單.pdf, 語文類通過名單.pdf,
主旨: 公告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通過名單,請詳閱。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114年6月27日「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通過人數如下:
(一)數理類,通過143人。
(二)語文類,通過9人。
三、通過名單詳如附件。
四、通過鑑定之學生請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持鑑定結果通知書至各安置學校輔導室報到,並繳交安置意願同意書(如附件)。
五、如對鑑定結果有疑義者,請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至彰泰國中輔導室提出成績複查書面申請,並依複查科目繳交費用(每科新臺幣1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台幣35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