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施宛均 TEL 04-7531985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6月25日 15:48
公告編號:11406128
速別: 普通件
相關連結:https://crc.sfaa.gov.tw/
相關照片: CRC photo1.jpg,
主旨:
推廣CRC兒童權利公約內涵,倡導兒童友善環境與權益保障,請查照。
說明:
?「CRC兒童權利公約」
它是一份由聯合國制定、保障全球18歲以下孩子基本權利的國際公約✨
CRC守護孩子在生活、健康、教育與表達意見上的權利,致力讓每位孩子都能在關愛與尊重中幸福成長?
?CRC保障18歲以下的每位孩子擁有四大權利原則:
1️⃣ 不被歧視
2️⃣ 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優先
3️⃣ 擁有生存與發展的權利
4️⃣ 意見被尊重
??孩子應享有的權利還包括:
✅ 擁有姓名與國籍
✅ 表達想法與信仰自由
✅ 不受暴力對待
✅ 與家人團聚的權利
✅ 身心健康與教育保障
✅ 多元文化的參與機會
✅ 特殊狀況也有保護措施
?孩子的權利,你我一起守護!
讓我們一起認識CRC,打造更有愛的環境?
?了解更多:https://crc.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