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處114年5月29日第11405271號行政公告賡續辦理。
二、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申請校長遴選第一階段第1次可能連動缺額業以前揭公告如下:
(⼀)國中:永靖國中及溪州國中2校。
(二)國小:青⼭國⼩、三條國⼩、⼤城國⼩及草港國⼩等4校。
三、上揭連動缺學校業於114年6月3日中午12時前受理現任校長遴選申請,本次新增可能連動缺額為:
(一)國中:北斗國中、彰泰國中及和群國中等3校。
(二)國小:湳雅國小、建新國小及溪州國小等3校。
四、本府訂於114年6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受理114年6月3日以前已申請遴選之校長調整選填志願,受理申請方式如下:
(一)已申請遴選之校⻑如欲調整申請遴選學校,於是日中午12時前,將簽章後之遴選申請表,親送或電子郵件掃描檔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承辦人信箱國中:orient@chc.edu.tw、國小:catchchen@email.chcg.gov.tw);另提醒前揭申請表「申請遴選學校」部分,應至少選填5所志願學校。
(二)書面簡報14份(簡報內含自傳、辦學理念及相關證件等,以A4單面橫式書寫並加封面,以不超過10頁為限),請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三)如有疑問請洽詢本府承辦⼈,國⼩:陳⼩姐,電話:04-7531829;國中:許⼩姐、電話:04 7531828。
五、實缺學校及現職校⻑參加遴選之學校,請遴選家⻑代表及教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 ⾒,並提交意⾒彙整表,請務必轉知學校家⻑及教師知悉;家⻑代表得由家⻑會推舉,教師代表得 由學校校務會議推舉。學校教師代表及家⻑代表名單請依表格說明於114年6⽉5⽇前回傳,學校家 ⻑/教師意⾒彙整表於114年6⽉20⽇前回傳本府承辦⼈彙辦(無意⾒者亦請回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