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王珮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5月21日 15:14
公告編號:11404968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pdf, 申請表.pdf,
相關連結:https://www.arte.gov.tw/
主旨:
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相關文件,歡迎踴躍申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5月20日藝視字第1140200136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該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arte.gov.tw/ (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
三、前揭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本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本館視覺藝術教育組,並註明「115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四、若有疑問,請電洽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
五、檢附申請表及使用管理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