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調府教師 TEL 7265727#15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5月03日 21:47
公告編號:11404276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實施計畫.pdf, 報名表暨切結書.odt,
主旨:
臺東縣政府辦理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國民中小學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請有意擔任本土語文教學人員者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4年5月1日府教課字第1140098784號函辦理。
二、為充實臺東縣本土語文課程師資、提升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資格:



    1. 閩南語文: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

    2. 客語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

    3. 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者。




(二)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2階段均合格者,由臺東縣政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2. 第二階段:參與課程、試教及筆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即日起114年5月12日前填寫報名表單;將於114年5月15日於臺東縣教育處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四)報名方式及地點:



    1. 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yMR7AQCcL5v1sSXT9,或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代碼5016973)填寫報名資料,並於填寫時上傳填寫報名資料,並將相關文件之「彩色掃描檔」或「彩色照片檔」上傳報名,各項資料檔案圖片文字需清晰可辨,否則不予受理。

    2. 研習時間:114年5月17、18日及6月7、8、14日共5天,共5天。

    3. 研習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誠樸新校區綜合教學大樓一樓(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三、檢附臺東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廣原國小嚴家俊主任,電話:089-862923分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