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林怡吟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5月01日 12:43
公告編號:11404150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4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pdf,
主旨:
【轉知】檢送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4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5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44869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國中部自然科、體育科、綜合領域(童軍、輔導、家政)、音樂科等擇優錄取1位。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本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