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洪瑋伶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4月23日 13:36
公告編號:11403910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有關彰化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結果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結果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次鑑定無人通過。
三、如對鑑定結果有疑義者,請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由參加鑑定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攜帶成績複查申請表,親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組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之標準信封1個(請詳填收件人、地址及郵遞區號),逾期不受理。
四、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資優組洪老師,727317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