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許淑純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4月15日 10:52
公告編號:11403619
速別: 最速件
附件: 1100420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pdf, 修正草案對照表.odt, 修正草案意見回復表.odt,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修正.odt,
主旨: 為教育部研擬修正「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草案)」案,請惠賜卓見俾利憑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048號函辦理。
二、配合教育部所頒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獎之獎項設立目標,並維護本獎項長年累積之聲譽,爰研擬「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修正草案,請惠予提供意見,並於114年4月17日(星期四)前回復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許科員電子信箱a630251@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回覆教育部,逾期未回復視為無修正意見。
三、檢附旨揭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條文、旨揭修正草案對照表、意見回復表各1份,旨揭實施要點現行規定亦可上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