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巡迴班教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4月11日 14:09
公告編號:11403500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注意事項.pdf,
主旨:
有關彰化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注意事項,請詳閱。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辦理。
二、考試日期:114年4月12日(星期六)。
三、報到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一樓(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四、檢附注意事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