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參加對象(本次課程為進階課程,需熟悉盲用電腦及手機基本操作):
1. 課程主要對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
2. 課程旁聽對象:各場次均開放視覺障礙學員的陪同者優先登記旁聽(旁聽順位一);另外開放下列對象登記旁聽。
(1) 社福、文化機構、圖書館或各級學校之工作人員(旁聽順位二)。
(2) 社會福利類、文化類或教育類志工(旁聽順位三)。
(3) 從事視障服務之社福團體成員(旁聽順位四)。
二、上課地點及日期請逕至國立臺灣圖書館無障礙閱讀資源整合查詢系統(https://viis.ntl.edu.tw/)最新消息項下查閱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