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蕭莉蒨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4月07日 08:27
公告編號:11403275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本府114年4月1日函.pdf, 國家發展委員會114年3月10日令.pdf, 第一點、第七點修正總說明.odt,
主旨:
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創生相關事業經營需要,推動114年度「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補助」徵件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4月1日府綠產字第1140123138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作業係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申請對象,補助項目為推動地方創生相關事業經營需要,進行既有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所需之基本裝修及空調等相關規劃設計及工程。
倘貴單位有意申請,請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檢附補助作業要點所列相關資料送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彙整後提送,後續相關會議請提案單位出席。
三、本案初審會議預定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於經濟暨綠能發展處1樓會議室召開,請提案單位預留會議時間。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產業發展科技士劉怡君(電話04-753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