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吳旻融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3月20日 17:12
公告編號:11402690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40312第九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 附件2.pdf,
相關照片: 1140312第九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 附件3徵件比賽海報-01_低解析.jpg,
主旨:
轉知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於114年3月15日至6月15日辦理「第九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歡迎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114年3月12日藝字第112002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 :114 年 3 月 15 日 至 11 4 年 6 月 15 日止。
三、徵件資格 至民國 11 4 年 6 月 15 日止,凡年滿 12 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第七、八屆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四、詳細活動資訊 請見光之藝廊網站 :www lumin art.org.tw 或於上班時間來電 04-23760080洽詢。
五、隨函檢附徵件簡章及海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