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劉佳箴
TEL 04-7531824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3月11日 21:02
公告編號:11402312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A09000000E_1140026298_senddoc2_Attach2.pdf, A09000000E_1140026298_senddoc2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26298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國中部1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1名(公民科專長)。
(二)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3名(須擔任導師)。
(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四)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1名、物理科1名,擇優錄取。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本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併附各校聯絡人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