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江依庭
TEL 04-7531895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2月24日 08:22
公告編號:11401639
速別: 普通件
相關連結: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主旨:
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辦理114年單親培力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2月6日社家支字第1140960130號函辦理。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2月24日至114年3月25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114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可於社家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