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王珮縫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4年02月19日 11:15
公告編號:11401454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pdf, 場地申請表.pdf,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圖書館辦理「雙和藝廊及臺灣藝文走廊115年1-6月展覽檔期開放申請」一案,請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114年2月17日圖推字第11401000410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30日止。
三、展覽地點:該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四、申請方式:請至該館入口網/讀者服務/線上申辦/申請展覽場地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mail至cls@mail.ntl.edu.tw,或寄送至該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115年1-6月展覽檔期」。
五、申請展覽案件經該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
六、檢附相關申請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