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劉美娜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 17:56
公告編號:11310899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作業要點」第2點、第6點修正規定.pdf, 教育部令-114.1.1施行.pdf,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作業要點.pdf,
相關連結:https://edu.law.moe.gov.tw
主旨:
轉知:「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作業要點」第2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18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40049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18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400495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