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許秀如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16:04
公告編號:11310750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376470000A_1130406065_ATTACH2.pdf, 376470000A_1130406065_ATTACH1.png,
主旨: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委託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製播「新住民心力量」廣播節目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新住民基本法經立法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113年8月12日制定公布,依據該法第17條規定,政府應鼓勵各媒體事業,製播新住民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以保障新住民媒體近用權。
二、為落實前開條文規定,內政部移民署爰委託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下稱央廣)製播旨揭廣播節目,自113年10月18日起之每星期五、六下午2時,於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FM104.9頻道各播出1集,預計製播78集;另亦可透過網際網路於央廣全球資訊網及Apple Podcasts、Spotify及Youtube Music等Podcast平台收聽,請惠予協助透過多元管道推廣宣導,鼓勵新住民及民眾踴躍收聽。
三、檢附「新住民心力量」廣播節目宣導圖卡2份。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移民署張䧥方辦事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