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許巧莉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3年06月03日 18:05
公告編號:11305303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校長遴選公告附件.zip,
主旨:
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可能連動缺及受理遴選申請公告,請查照。
說明:

  1. 本府前業以行政公告第11304957號公告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實缺及任期屆滿應提出遴選申請,並於113年6月3日中午12時止受理申請,申請結果可能連動缺額如下: 
    (⼀)國中:陽明國中、大同國中、溪州國中等3校。
    (二)國小:文德國小、文祥國小、洛津國小、西勢國小、華龍國小、國聖國小、文開國小、陝西國小、媽厝國小、舊社國小、青山國小、僑義國小、育華國小、大榮國小等14校。

  2. 上揭連動缺訂於113年6月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受理現任校長可能連動缺遴選申請,受理申請⽅式如下: 
    (一)提出申請者應於是日中午12時前,將簽章後之申請表及個人資料表,親送或電子郵件掃描檔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承辦人信箱國中:orient@chc.edu.tw、國小:catchchen@email.chcg.gov.tw);另提醒前揭申請表「申請遴選學校」部分,應至少選填5所志願學校。
    (二)書面簡報14份(簡報內含自傳、辦學理念及相關證件等,以A4單面橫式書寫並加封面,以不超過10頁為限),請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三)已申請遴選校長如欲修正申請遴選學校,請於113年6月7日中午12時前將簽章後之遴選申請表,親送或電子郵件掃描檔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

  3. 現職校長參加遴選之學校或實缺學校得遴選家長代表及教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見,家長代表得由家長會推舉,教師代表得由學校校務會議推舉。請現職校長提出遴選申請時一併提供學校代表資料(如附件,若未能一併繳交,亦可於113年6月7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回傳本府承辦人彙辦)。

  4. 另提醒本縣113學年度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第一階段會議,國小會議訂於113年6月20日(星期四)召開,國中會議訂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召開;又113學年度國中小校長交接典禮訂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假彰化藝術高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