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吳旻融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3年05月13日 17:07
公告編號:11304503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30513 藝教館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 附件2.pdf, 1130513 藝教館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 附件1.pdf,
相關連結:https://www.arte.gov.tw/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5月10日藝視字第11300014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
三、 前揭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一)  線上申請,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  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視覺藝術 教育組,並註明「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三、 凡申請114年第1、2展覽廳檔期者,如本展廳耐震補強工程尚未竣工時,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第六點第(八)項規定,藝教館得取消或調整已排定檔期;檔期取消或調整時,藝教館將於開展1個月前通知。
四、 若有疑問,歡迎電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
五、檢附管理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