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職稱
專案助理人員
名額
本次臨時約僱人員正取1名(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輔導人力培訓及支援計畫),除正額錄取名額外,備取名額由甄選委員會擇優決定(不超過錄取名額2倍,最多2名)
上網期間
113年3月21日~113年3月25日
(依實際簽准日為準,公告期間至少3日,公告日不算、含假日)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滿18歲,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者(一至四項至少符合一項):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三)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五)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六)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 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 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 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 依法停止任用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縣市外部輔導相關行政事宜。
(二) 協助辦理全國跨部會聯繫會議(含表揚大會)。
(三) 辦理地方分區工作輔導會議及辦理相關庶務工作。
(四) 辦理兩場輔導人員培訓課程暨團體督導,並於年底綜整前
一年度兩場縣市參與人員回饋,並核予研習時數證明。
(五) 彙整編輯故事集及工作手冊及其他臨時交辦之相關文件。
(六) 每月整理全國報表、協助縣市與青年署聯繫。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甄選方式
資料審查及口試。
甄選日期及地點
甄選日期:113年4月2日(星期二)。
甄選地點: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員林辦公室(彰化縣員林市三民東街221號)。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點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地點:500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報名方式
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點前送達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500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電話:04-7285236,傳真:04-7288260),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北彰辦公室報名,報名截止日當天中午十二點前送達,逾時不受理。
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成績單影本)。
(四)簡要自傳(請用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內容含學經歷簡介、個人人格特質、工作理念、參加甄選動機及自我期許等)。
(五)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
(六)切結書。
(七)查閱同意書。
應試應攜帶證件
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或尚在有效期限內之健保卡、駕照。
錄取方式
本次臨時約僱人員正取1名(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輔導人力培訓及支援計畫),除正額錄取名額外,備取名額由甄選委員會擇優決定(不超過錄取名額2倍,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專案人力最多2名,共2名),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於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或僱用期間離職者或有臨時約僱人員出缺時,依序遞補,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決議之,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錄取公佈
錄取名單於1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本府教育處雲端網站(http://www.boe.chc.edu.tw/)及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網址:https://scc.chc.edu.tw/)。
聯絡人及
電話
朱柔慈小姐 04-7285236。
其他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
1.每月薪資編列280薪點40,208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28薪點47,101元為限。實際薪資依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2.實際薪資依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3.享勞健保、年終獎金及勞退金);週休二日,並有差旅費。僱用日期為通知聘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簡章下載請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網站(https://www.newboe.chc.edu.tw/)一般公告搜尋下載,相關網址如上。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