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吳旻融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3年03月06日 17:47
公告編號:11302208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30306 113文化攜手計畫申請附件.pdf,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3年度「文化攜手計畫」 補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年2月21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3000000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補助總額為每年新臺幣十萬元,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4月30日(週二)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3年8月至114年7月間辦理。
四、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五、檢附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