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石珮君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3年02月01日 14:52
公告編號:11301011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3-01-31-附件-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pdf, 113-01-31-附件-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申請表.odt,
主旨:
轉知: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受理申請至113年2月23日(星期五)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3年1月31日府體綜字第113016452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連續設籍臺南市10年以上之績優運動選手,於103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所獲參賽成績如符合上開要點規定,且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三、旨案輔導就業職缺以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 (僱、用) 人員、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等人員為主,並以排除須具備特殊專長或限定相關科系之職缺為原則。
四、請有意願者於113年2月23日(星期五)前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 (郵戳為憑) 至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地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信封請註明「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申請」) ,核定結果臺南市政府另函通知,核定為A+級選手由臺南市政府專案安置,B級及C級選手配合臺南市政府113年第1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及中公開甄試期程以甄選方式辦理。
五、檢附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