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蕭羽妏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2年05月11日 11:47
公告編號:11204407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0018217_教育部來函.pdf, 112112P000346_1120018217_att_print.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體育署有關內政部移民署公告實施「有關大陸地區人民未開放來臺事由之專案許可作業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5月10日臺教體署國(二)字第1120018217號函辦理。
二、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編,現行尚未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而有專案申請需求之案件處理流程,說明如下: (一)由邀請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遞件申請。  (二)  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具必要性、急迫性、不可替代性者,函復邀請單位(副知內政部移民署)符合專案申請條件,請邀請單位另檢具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專案申請之函文,於內政部移民署中港澳線上申請系統送件。  
三、倘有邀請大陸地區來臺進行兩岸體育交流活動,請循上開機制辦理。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電子檔乙份。